这个 7 月,财务们鸭力山大。
一方面《新公司法》落地实施,好多伙伴表示还没有学完文件;紧接着《新会计法》出台。“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明确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职业安全越来越低了,感觉工作压力好大……”这政策力度是一边比一年大!
新公司法明确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财务负责人通常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新《公司法》的实施对财务工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和一系列挑战,这不仅要求财务人员更新知识体系,也推动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革新,不仅关乎公司的财务合规性,还直接影响到财务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日常操作流程。新法的实施不仅减少了很多财务工作的风险,相当于是在企业利益最大化和法规之间加了一道防火墙,让财务工作边界更加明晰,同时也给财务人员带来发展机遇,我们该如何在可控的风险里最大限度的抓住政策的宏利,实现财务人员的价值,是财务人员都迫切关注的问题,且极需提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