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还是以票控税的大环境体制,增值税的监管和企业所得税的管控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发票,以发票为载体。企业所得税的发票,增值税的“三流”,都是税务机关检查逃避税款的一项利器,从某些程度上来说,三流一致以及企业所得税所要求的证据链完整度问题,都对遏止虚开发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可是随着经济发展,新业务模式不断出现,付款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原来的三流一致规定是否还适用?交易方式改变的“三流一致”行为有何影响?企业在日常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如何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的税收风险?
我们将用一小时时间为您深度剖析新业务形态下背后的三流合一的逻辑和本质,以及应对措施。
新政更迭后,如何应对日常业务中常出现的三流不一致可能导致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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